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提升生态治理效能,让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向往的现实路径。
今年,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自治区政协委员马如林围绕提升生态治理效能,从优化环保税政策体系、将景区内部车辆纳入生态环境监测治理等角度积极建言。
优化环保税制度 以差异化调节提升治理效能
环保税是我国绿色税制体系的重要支柱,其改革完善兼具现实必要性与战略适配性。
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在《关于优化环保税政策体系 提升生态治理效能的提案》中指出,优化环保税制度,既契合我区能源化工、冶金等传统产业占比偏高背景下的生态治理需求,也顺应地方税源结构优化导向,可为政府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精准调控,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提供重要支撑,但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关注。
“环保税中比重突出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税目在全区实行统一征收标准,未充分匹配各地生态功能定位与污染治理实际。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污染集中、环境承压重点区域,税收约束力度未实现有效倒逼效应。生态红线区、环境质量优良区域,亦缺乏强吸引力的税收优惠正向激励。”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还存在征管协同智能融合度不够、税策联动市场机制性不强等问题。
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建议,争取政策授权,实施环保税差异化调节,针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沿黄重点工业园区等关键区域,着力争取国家政策授权,在法定税率幅度内探索推行大气、水类应税污染物差异化税率调节机制。获得授权后,优先升级覆盖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的实时监测网络,构建企业环保绩效分级评价体系,以此为依据实施精准税收调控。对持续超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的企业,依法适用上浮税率强化约束;对率先实现超低排放乃至“近零排放”的标杆企业,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或阶梯式减免政策,在法治框架内引导企业从被动合规向领跑减排转型。
在深化数智赋能、推动税策联动方面,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建议,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整合升级现有征管服务系统,打破数据孤岛、打通部门壁垒,深度融合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发票开具、污染监测等核心数据资源,实现数据互通共享、高效融合运用。依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企业生产、治理、排放、纳税等全链条自动监控、智能核算与风险预警,推动征管模式从“人盯数据”向“数据慧治”转变。聚焦环保税与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协同联动,研究将企业购买排污权的合理成本,在环保税应纳税额核算中予以定额扣除,或按比例折算为减排量进行税额抵减,切实降低企业综合治污成本。优化绿色升级导向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对主动淘汰落后产能、投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企业,在依法落实现有税收减免政策基础上,将其经权威核验的优质环保绩效,作为优先享受地方合规产业扶持政策的重要评定依据,构建多层次、复合型的政策激励机制,持续增强企业绿色转型的内生动力。
填补监管空白 将景区车辆纳入生态监测
“当前我区有关景区内部使用的各类型车辆规模不断扩大,部分燃油车型,如沙滩摩托车、沙漠冲浪车、卡丁车等在使用中,产生明显的尾气和噪声污染,对沙漠、林草等敏感生态系统构成的威胁不容忽视,形成‘移动污染源’。”马如林在《关于将景区内部车辆纳入生态环境监测治理的提案》中指出。我区暂无此类车辆生产企业,有线下销售门店3家,使用场景主要集中在3个旅游景区,其中沙湖景区25辆,沙坡头景区65辆,黄沙古渡景区51辆,共计141辆。该类车辆不属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尚游离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测体系外,成为监管空白。
去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十六条明确提出“依法加强对各类污染源(包括移动污染源)等的监督监测”,为景区内部车辆参照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污染源实施监测治理提供了制度指引和现实路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明确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统计、环境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建设。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配备监测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污染源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为此,马如林建议,研究完善覆盖景区内部车辆的生态环境监测机制,由地方政府主导,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参照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管理框架,完善覆盖景区内部车辆的环保监测机制。开展景区内部车辆的环保专项检测与评估,对宁夏重点景区现有沙滩摩托车等燃油车辆开展尾气、噪声等污染物的指标检测,形成监测管理基础数据,为后续评估车辆减排治理效益,推动新能源或低排放车辆在景区的推广应用和景区交通的绿色发展提供基础。
马如林还建议,研究制定景区内部车辆的环保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明确该类车辆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噪声控制指标、优先能源类型及行驶中的生态保护要求,为景区内车辆的运营提供准入依据。开展景区内车辆环保宣传引导,选择典型景区开展环保车辆示范运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景区内车辆生态环保监测治理的绿色经验,为保护我区生态环境、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 单 瑞)